Taxation

稅務服務 

我們提供以下服務項目:

   • 擔任個人或公司 (有限公司,獨資業務及合夥業務) 的稅務代表

   • 申報利得稅報稅表 – 法團 (BIR51) / 法團以外的人士 (BIR52)

   • 申報個別人士報稅表 (BIR60)

   • 申報物業稅報稅表 (BIR57 / 58)

   • 申報僱主填報薪酬及退休金報稅表

   • 申請延期提交報稅表

   • 提出反對估稅 / 評稅

   • 申請暫緩預繳稅 / 分期繳稅 / 退稅等

   • 解答稅務局之查詢、提出申訴及反對等服務

   • 協助處理稅務局的稅務審查

上述各種稅項均有不同的時限和程序,如您收到任何納稅通知書、表格或評估,請盡快與我們聯繫 +852 3741 0400

常見問題

一般而言稅務局於每年的四月及五月均會向個別人士、獨資公司、合夥公司、物業持有人及有限公司發出報稅表,有關人士/公司必須於稅長表發出日期起一個月內將填妥之報稅表並連同有關之資料及文件交回稅務局。新成立的公司報稅表會於成立後18個月寄出,提交報稅表期限為3個月內。

雖然個別公司因為虧損的情况下而收到稅務局發出之表格第1812號,暫時不向該等公司要求遞交利得稅報稅表,但是倘苦該公司開始或重新開始賺取應評稅利潤、則必需在該課稅年度的評稅基期結束後四個月內以書面通知稅務局。